
遊戲可說是開發孩童潛能的方式,透過玩具與其互動過程中,小孩常有個人心理置入狀態,面對玩具孩童給予其場景、想像、角色、劇情等,或許是卡通亦或漫畫的發想,我們可以看到小孩遊戲的表情,以經完全投入遊戲之中,

可以試圖如此思考,玩具本身只是單一角色的物件,然而小孩遊戲本身卻是一種詮釋方式,借由不同的小孩來玩玩具,男性玩偶可能是頭號大壞蛋,也可能是保護女主角的英雄,亦或是開著消防車的打火英雄,小孩可以給予玩具無限的想像。

當下許多設計與藝術或多或少都會談及移情作用,簡要的說,便是將個人情感移至外物之中,大多的設計與藝術創作透過一種移情,表述了某物的『感覺』在這過程中,隱含了創造與詮釋的過程,借由移情一段枯木可能是身形消瘦的老朽,亦有可能是婀娜多姿的少女,差異都在於藝術家的觀察與情感過渡,當然,移情只侷限於某部份的藝術創造模式,亦有其他利用各種不同途徑,表述藝術概念的創作者。

若我們將小孩遊戲的模式與藝術創作的過程,拉在一起思考時,是否可認同在藝術創作的過程中,亦帶有遊戲與角色扮演的潛能部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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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可以如此推敲,移情作用好發於藝術家與孩童之中,表示就某種程度藝術創作者保留了較多的童趣與天馬行空的想像力,已對物件的詮釋與說明,就如同小孩在畫圖時筆觸與用色目的不完全是畫的像真物,而有投入個人喜好的結果,它可以擺脫現實的限制,那一部分的想像是容易被社會教化與馴化的部份,我們可以粗淺的認同藝術創作是一種玩玩具的表現,那是一種大型玩具有更多的遊戲與詮釋。